Sunday, January 6, 2008

馬來西亞真的天下太平嗎?

根據英國智庫新經濟基金會在2006年所進行的快樂星球指數調查顯示,在178個調查國家地區中,馬來西亞排名第44,看來馬來西亞人的生活都相當快樂。主要的原因或許是馬來西亞人民接受的資訊主要來自報章以及電視新聞,而國內的新聞報導都非常的樂觀,鮮少報導負面的新聞,主流媒體都把馬來西亞呈現成一個“天下太平”的國度。然,事實真的如此嗎?

自11月10 日後,馬來西亞可說成為世界的焦點,在視頻短片的網站上只要打上幾個關鍵字,馬來西亞最近所發生的真實事件都會出現在你眼前。然而,這些畫面為甚麼在主流媒體都沒有看到呢?

根據網路新聞的報導國內安全部在“乾淨與公平選舉聯盟”(Bersih,淨選盟)所號召的“萬人訴求公平選舉和平大集會”之前就已經指示各報社停止報導有關淨選盟的消息,甚至把這件事當成“好像完全沒有發生任何事那樣”。當然,我們可以想像和平大集會後,報章的處理方式。這次,報章的處理方式顯然的非常的低調。而且,也沒有將焦點放在和平大集會上,反而鎖定在吉隆玻的交通堵塞現象,以及為大集會定調為“非法集會”。其實,對馬來西亞媒體稍有研究的人對這一切的發生都是意料中事。

這一切並沒有因為集會的結束而完結,和平大集會結束後的兩天,國內安全部再次的召見各語文報社的總編輯,更指示報社避免報導太多淨選盟的新聞。相關官員更透露有關這方面的意見,應該向“可靠的單位”如國家安全理事會(Majlis Keselamatan Negara)查證。然而,貴為“第四權”的媒體,原本應該身分超然,以制衡「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為目標。但是,如今卻淪為受政府指示的“應聲蟲”實為可悲。

但是,這一切並不是自然發生的,背後有其一定的原因,而影響最深遠的應該就是箝制媒體的“惡法”。根據《1987年出版與印刷法令》法令賦權國內安全部長,在必要時可以拒絕、中止或撤銷報刊的出版准証。更規定報紙必須每年申請新的出版准証。而法令也規定法院無權以任何理由質疑或推翻國內安全部長的決定。而另一條《1971年煽動法令》,在煽動法令下,任何人若印刷出版轉載或翻印有關違例報導,將被處二到五千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三至五年,甚至兩者兼施。報紙若刊登煽動性新聞,法庭可下令停刊一年(國內安全部也會無限期收回出版准証),也可命令有關出版人、擁有人或總編輯停止工作一年。

基於以上這兩項法令的規定,如果媒體沒有根據國內安全部的指示的話,很有可能受到對付,甚至被撤銷出版準證。因此,國內的報館或電視台為了保住公司的存活,也只有乖乖的向國內安全部低頭。

原本,報紙以及電視台是我們獲得資訊的唯一管道。但是,隨著科技的發展,網際網絡開始成為了獲得正確資訊的曙光。而本次的和平大集會可以順利的號召很大的功勞都來自網路的傳播以及簡訊的便利。早在十幾二十年前,政府一聲令下,所有的消息都無法傳到民間。然而,如今政府一聲令下,主流媒體還是一樣無法刊登政府要封鎖的消息。但是,人民卻可以透過網路獲知這些真實的消息,甚至看到畫面。

11月10日,身為國人的我可以感受到人民想要改變的決心。然而,我認為這次的和平大集會的意義並不只是要求公平以及乾淨的選舉而已。這次大集會的成功不但展現了人民想要改變的決心,更重要的是它打破了政府壟斷媒體的神話,人民身體力行的展現出科技的發達足以捍衛人民知的權利。除此之外,這場集會也讓人們開始覺得“原來集會並沒有想像中的可怕”這個道理。這可以在11月25日興都權益委員會所舉辦的“興都權益大集會"吸引超過三萬人出席看出其中端倪。

自這幾年網路開始發達後,“天下太平”的景象似乎距離馬來西亞越來越遙遠,可笑的是,主流媒體卻可以在這樣的環境下,將馬來西亞朔造成“天下太平”的景象,實在令人佩服。而國人甚至全世界的人們開始知道馬來西亞所發生的事,相信只有政府還一直深信馬來西亞還是“天下太平”的。看了以上種種後,如果現在在次進行調查的話,您的快樂指數,還會居高不下嗎?

2 comments:

Lee Chin said...

马来西亚人是容易知足的,容易的可悲。

主流媒体还是大众主要消息来源,很多人还是不能了解我国真正的情况,最近,我和友人聊天才发现一些我认为是众所皆知的新闻对一些只接触主流媒体的人士,是前所未闻的。

就算了解,也选择逃避。。
逃避,因为认为自己不能作些什么,但往往人最大的错是明知应为而不为之!

这是我们马来西亚人更大的悲哀。

李政賢 said...

Lee Chin:

歡迎你的到來,媒體被執政黨控制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所以現在我們可以做的就是希望網路媒體或是部落客可以扮演著改變這個大環境的管道。這就是我在我這篇文章希望帶出來的訊息。讓我們一起為更美好的馬來西亞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