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2, 2007

他們犯了滔天大罪?

昨天晚上,友人傳了三個放置在網路上的短片給我。乍看之下,原來是馬來西亞國會最黑暗的一天,即淨選盟成員被逮捕的畫面。這三個短片包括:回教黨大選局主任慕斯達發(Mustafa Ali)公正黨總秘書卡立依布拉欣(Khalid Ibrahim) 以及維護獨立媒體撰稿人協會(WAMI) 主席黃進發在國會被逮捕的畫面。

事由昨日乾淨及公平選舉聯盟 (Bersih) 和國會在野黨議員欲在國會召開記者會及提呈備忘錄給朝野國會議員,呼籲國會停止修改憲法的決定。原因是原本將在今年12月31日年滿65歲而必須卸任,但是政府卻在11月30日向國會下議院提呈《憲法修訂法案》,修改聯邦憲法第114條文,把選委會主席的退休年齡,從65歲延長至66歲。公選盟在備忘錄上更闡明了阿都拉昔不應該被延任的十格理由。(當今大馬)

事實上,政府在記者會前一天不惜犧牲司法的獨立性的向法院申請此次記者會的禁令,禁止這次記者會的舉辦。但是,我們在短片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及聽到當被逮捕者向警方要求出示庭令的時候,警方卻無法出示相關庭令,也因此被逮捕者才向警方辯駁。

而且,本次逮捕的場所是在莊嚴的國會內進行。警方可以隨意的進出立法最高機構的國會進行逮捕的行動,在某個程度上,是藐視國會以及侵犯國會運作的嫌疑。當然,如果沒有後盾支撐的話,警方應該也不敢亂闖國會。明顯的相關單位默許了警方在國會內的逮捕行動。

另一方面,我們看到警方在逮捕公正黨總秘書卡立的時候,整個情況是非常混亂的。而且,警方在沒有詢問或是通知的情況下,強硬的把卡立拖上車。如果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民或是遊客看到的話,還以為馬來西亞可以在光天化日的情況下綁架。

最後,我想問問國家領導人,請問這群在國會召開記者會的淨選盟成員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必須遭到如此的對待?他們只是希望把自己的意見及想法傳達到國家領導人耳裡而已,難道這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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