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9, 2008

『撥亂返政』無代表,不繳稅

《光華日報》『撥亂返政』 專欄 (2008年4月29日)

2005年3月1日,對馬來西亞老百姓來說或許是一個在普通不過的日子。但是,對民主行動黨來說,這一天可說是意義重大的日子。因為,那天民主行動黨在首都吉隆玻獨立廣場正式推介“還我民主第三票”(Restore the 3rd Vote)恢復地方政府選舉運動。

這項推介運動當時還多次被警方騷擾,並以非法集會為由逮捕了現任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以及現任升旗山國會議員劉鎮東等行動黨領袖。

三年過去了,2008年3月8日,人民利用手中的一票引發了政治大海嘯,讓在野黨席捲了5個州政權。改變了馬來西亞政治史,也為大馬的未來帶來一點的曙光。看來這個意想不到的結果也讓原本在野的行動黨措手不及。因為人民開始關心行動黨自2005年以來一直積極推動的恢復地方政府選舉是否有望推行。

民盟政府在經過研究和諮詢後,發現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必須獲得聯邦政府的首肯才有望推行,所以目前還必須採用委任制的方式推選市議員。由於人民相信長期在野的民盟政府了解委任制的詬病,所以大家都很期待民盟政府所推出的市議員名單。

檳城為首個所推出的市議員名單的民盟政府,檳威兩地市議員的43人中,行動黨黨員占19人、公正黨黨員有15名、回教黨黨員有2名,其餘的7人為非政府組織成員(4人來自商會)。其中,壟尾區州議員楊順興也受委為市議員。這樣的安排難免令人民大失所望。

或許目前的階段並不適宜倉促推行地方政府選舉,但是民盟政府至少必須制定一套公開、透明的遴選方式委任市議員。但是,若以目前檳州政府的委任機制看來,市議員的委任方式只是沿用國陣政府的“政治任命”(political appointment),導致非政府組織的代表只占總人數約17%。

人民聯盟政黨在還未執政前就曾經聯合乾淨與公平選舉聯盟發表聲明,他們以美國兩百年前革命運動確立的“無代表,不繳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原則,非議馬來西亞政府讓200萬繳稅的人民失去了第三票。如今,執政後的民盟政府卻繼續沿用無法反映各階層的“政治任命”委任市議員,而對曾經主張過的運動拋在腦後。

掌管檳州地方政府事務的行政議員曹觀友在受詢時表示州議員兼任市議員的案例在其他州屬也曾經出現。例如雪蘭莪州的已故前任州議員查卡利亞,也曾經兼任市議員。曾經大力抨擊查卡利亞所作所為的行動黨,如今卻為了合理化本身的行為與查卡利亞的作為相提並論,真叫人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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